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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22, 2010

王美麗:為民請願,錯在哪?

摘自中国报更新: May 21, 2010 21:50

黃泉安要用煽動法令對付
王美麗:為民請願,錯在哪?
(檳城21日訊)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黃泉安發表“用煽動法令對付”言論,引起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秘書王美麗大跳腳,她挑戰黃泉安說明,之前在電訊站輻射課題上究竟哪句話有煽動成分。

她哽咽說,該聯盟組只是一心要為民請願,以捍衛安全生活的環境,錯在哪裡?

她說,黃泉安在2007年曾聲援黃明志,不應受煽動法令對付,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對方現卻認為她該被煽動法令對付。

她今午在記者會上也澄清,日前巡視峇都蘭樟電訊站輻射課題,是當地居民受邀請出席。

“我們非受僱用,而是義務協助反映問題。”

她舉例,今日召開記者會的地點輻射測試為0.06,即處于安全水平。

“但那天在峇都蘭樟的測試則介于1.3至1.5,我要解釋的是不同地方、方向及時間就會有不同指數,我並未曾說過這是危險地方,人們不能居住。”

越講越激動

她今日在記者會上,越講越激動,更點名指黃泉安指責其製造白色恐怖,若她反對政府決策就要被對付,真正製造白色恐怖是黃泉安才對。

另外,她指出,針對電訊輻射問題,較早時該聯盟已呈函給檳州首長林冠英、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及黃泉安等人,希望獲得當局關注。

“可是如今林冠英及曹觀友是否已忘記當年他們在野時,反對及認為輻射能致癌等立場。”

王美麗自認在聯盟中,身為家長,她也是身分最低及最沒學識的成員。不過為了捍衛居民健康權益,她“歡迎”黃泉安以煽動法令對付她。

王澤欽:只是有異議非煽動

人民之聲檳城支部協調員王澤欽認為,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對輻射課題有異議,并非煽動。

他說,在民主社會,黃泉安不該因無法接受他人提出反對政府決策言論,就建議中央政府引用煽動法令對付相關人士。

他說,其實煽動法令不該存在,人民應享有發言自由的權力。因為此法令的權利,是賦予有關固定人士權力以牢控法律。

另外,該聯盟主席李詩傑指出,黃泉安多次積極為WIMAX寬頻服務宣傳,聲稱該計劃不會引起輻射負面作用,都是一派胡言。

涂仲儀:世衛認可標準已過時

該聯盟顧問涂仲儀醫生周五放話,不怕被煽動法令對付,并形容黃泉安愚蠢,因目前我國所使用世衛認可的輻射標準已是過時規格。

他說,許多國家如意大利、俄羅斯、中國及歐洲等早已沒採用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輻射標準,即大馬衛生部沿用所謂符合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的規格。

他續言,目前我國沿用的是1998年所推行的標準,為公眾的健康利益著想,當局應嚴正看待此問題,而非因有另一把聲音出現,就聲言要引用煽動法令對付異見者。

人民利益至上拆電訊塔

檳城電磁國輻射公害防護聯盟促請行動黨秉承其在野立場,以人民利益及健康輻射隱憂凌駕一切,拆除靠近人群及住宅區屋頂上電訊發射器及平地上電訊塔。

該聯盟在周五發出文告指出,當局發現,行動黨執政檳州后立場與在野時180度轉變,從以往與人民一起反對電訊塔,如今選擇與電訊公司一起,支持電訊塔靠近人群無害。

“行動黨執政兩年后的今日,儘管來自各地區及各階層人士組成的聯盟多次與民聯檳政府會商,提出請願及備忘錄。民聯政府卻蕭規曹隨,繼續延用由中央政府多媒體通訊部所制定的電訊塔指南否認電訊塔有輻射傷害,允許電訊塔與住宅區保持30公尺的近距離。

距6月30日對電訊塔寬限期即至,該聯盟擔心民聯政府將在指南下將電訊塔合法化,使到民眾將繼續受其害。

黃泉安提醒2人謹慎講話

檳首長幕僚長黃泉安強調,在峇都蘭樟電訊輻射課題上,他是依據中央政府認可的輻射標準和規格發言,面對王美麗和涂仲儀的嗆聲,暫不置評!

“不過,我要提醒這兩人講話要謹慎,若涉及誹謗,我將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另外,針對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質疑中央政府所引用符合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的規格問題,黃泉安透露,他已通過書面要求國會,在下月16日召開的國會允許公開談論目前的大馬輻射標準是否符合規格。

他說,其本身希望在國會上討論,以尋求證實上述聯盟提出的其他規格是否受到政府認可。若是不受當局認同,之前有人所製造的白色恐怖會否在煽動法令下被對付,自會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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