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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7, 2010

电讯发射器装置与否 杨顺兴建议由民定夺



 
罗兴强

杨顺兴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 凌晨十二时二十八分

(槟城7日讯)在电讯发射器引起争议持续加温之际,民联州议员建议为免该议题造成政府成为“众矢之的”,认为应该将电讯发射器的命运,交予区内人民定夺。

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律师受本报记者询及时说,与其争议不休,不如将电讯发射器命运交给涉及的地区人民,让居民自行选择要不要电讯发射器矗立在他们家的后院。

“我认同槟州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在之前提出的立场,即建议政府通过‘公听会’(public hearing)方式,让人民在电讯塔与通讯两者间作选择,居民应有选择权,以便就是否接受没有通讯服务的情况。”

他也认为,在安装在公寓或组屋住家的电讯塔引起的争议,涉及的公寓及组屋也应将电讯塔安装与否,交给所有居民决定,这更不该只操纵在数个人手中,反之须先获得多数人同意,以符合民主精神。

他指出,在不久前的州立法议会,已针对区内电讯塔提问。在地方政府曹观友的书面回复中指出,其选区共有7座合法电讯塔,他表示要须查明准确的地点。他说,据他所了解,其区内现有两个地方被投诉电讯塔,分别是垄尾“Kiara Indah”公寓及松林花园公寓。

他表示,希望通过提问了解哪些是合法或非法,而非法的就应被拆除。

某车行屋顶非法安装发射器 罗兴强:宽限期后执法

面对苏洛峇都兰樟居民投诉长达8年的某车行屋顶上电讯发射器,据知未获得市政局的批准建立。

峇都兰樟区州议员罗兴强受询时表示,他已查悉丹斯里郑耀林路一家多层楼车行屋顶上的电讯发射器,并未获市政局批准,属非法安装,而目前有待宽限期后,市政局即会采取执法行动。

他表示,在宽限期间,有关方面不能进行任何执法行动。在问及有关发射器会否在宽限期间被合法化时,罗兴强表示,这应交由相关方面审核,所以他拒绝评论。罗兴强也认同,电讯发射器不宜靠近住宅区,以免引起争议。

来自苏洛峇都兰樟的居民,于8年前针对有关车行屋顶上电讯发射器,向当时在野的罗兴强投诉,而在8年后,即槟民联执政后,再次向已受委行政议员的罗兴强投诉,要求拆除原地继续增加的电讯发射器。

槟州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也于较早前,以电磁测视仪测量该区的水平,此举也引起区内国会议员黄泉安不满,炮轰防护联盟妖言惑众,要求以煽动法令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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