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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15, 2010

不滿建議議程沒列電訊站指南‧防護聯盟擬再呈7訴求




星洲日报 北馬
2010-06-15 10:58

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希望他們提出的7項訴求能夠獲得政府的關注。(圖:星洲日報)

王美麗(左起)、李斯傑與涂仲儀引用俄籍科學家格里哥列夫的“我們是沒有犯錯的權利”,要求檳州政府、中央政府和管制單位設立新安全指標。(圖:星洲日報)

(檳城)儘管檳州政府已推出多達6頁的電訊站新指南,但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對本身提出的安全指標沒有被納入指南內感到不滿意,準備向州政府重新提呈7項訴求。

促檳政府勿把課題政治化

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秘書王美麗說,俄羅斯已經不再使用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的安全標準,其主席格里哥列夫教授也聲稱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指標已經不能再保護民眾的健康,希望州政府能夠制定新指標。

“格里哥列夫去年在挪威史塔萬格舉行的國際電磁波研討會上,也提到‘我們是沒有犯錯的權利’(We Have No Right Tom Make Mistakes),希望檳州政府能夠以我們的下一代為大前提,以人民的健康為考量,不要把課題政治化。”

建議各造制定新指南

同時,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將呈函衛生部、檳島與威省市政局、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建議各部門為電磁波發射量制定新指標。聯盟也會致函教育部,希望教育部收回在校園內設置無線寬頻網絡的計劃。

王美麗說,聯盟準備把7項訴求交給檳州行政議員曹觀友,但先前無法與曹觀友取得聯繫,只好事先召開新聞發佈會。

根據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引用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的規格,3G網絡電磁場強度不可超出每公尺61伏特,能量密度不可超過每平方公分1000微瓦特。聯盟的手機網絡指標則是電磁場強度不可超過每公尺0.6伏特,能量密度不可超過每平方公尺1000微瓦特。

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週一(6月1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過媒體向州政府提出7項訴求。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醫藥顧問涂仲儀和主席李斯傑也在場。

不點名回應《筆筆皆是》王美麗發表3大聲明

王美麗週一未進入主題前,聲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絕對“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不點名回應《大北馬》的《筆筆皆是》專欄的文章。

《星洲日報》記者洪東凱週日(6月13日)在《筆筆皆是》發表“不要再為反對而反對”的評論後,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同一天中午發出電郵,邀請各媒體記者出席週一的新聞發佈會,要澄清聯盟的立場與建議。

王美麗在新聞發佈會前沒有直接進入主題,反而以3大聲明反駁記者的評論。

她3大聲明是聯盟不曾要求拆除全檳的電訊塔,因為那不在聯盟的權限;聯盟沒阻止任何人使用無線電器材或手機;以及聯盟希望州政府、中央政府及管制單位設定安全指標,讓人民安心使用無線電器材。

認同裝增壓器為了節省成本

不過,她認同記者在文中提及電訊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在電訊收發站裝置增壓器(booster)的說法,她說,當電訊公司以增壓器提昇能量密度時,也會增加電磁場的強度。

“電訊塔如炸石場”
李斯傑:建住區就須拆除


針對一些新住宅區未興建前附近就有電訊塔存在,電訊塔是不是必須拆除時,李斯傑把電訊塔比喻為炸石場,認為一個住宅區動工時,炸石場必須停止作業。

“我們是以人為本,當一件事情影響到人時,其他事件就變得次要。”

他質問:“如果地方政府有權力拒絕中央政府通過的運動博彩,為甚麼無法制定本身的電訊塔和電訊收發站電磁場和能量密度指標呢?”

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7訴求:

1.多個先進國權威科學家2007年完成的國際電磁波研究報告《The BioIntiative Report》建議的戶外0.6V/M(1000μw/m2)水平,要求電訊公司嚴格遵守。

2.要求檳州政府與中央政府接納在巴西通過的《阿雷格里港議決案》(Porto Alegre Resolution),採取“預警措施”,所有電訊發射器如WiMax、WiFi不該靠近學校、幼兒園、醫院、住宅及休閒地區,要求當局拆除及重新規劃目前在已這些地段建設的電訊收發站或電訊塔。

3.要求地方政府指示電訊公司除了同意共用同一個基站外,也必須同意共用電訊收發器、通訊網絡,以減少電訊塔數量及減少電磁波強度。電訊公司需拋開利益及歧見。

4.要求地方政府在審核電訊發射器安裝前,必須採取透明化作業、尋求地方上人民許可。

5.要求政府大力提倡及推廣光纖電纜或其他非電磁波通訊技術。

6.通過個人管道來教育和指導公眾正確使用無線科技產品,避免讓人民尤其公眾的健康受到影響(例如:如何善用手機、無線網絡及無線電話等)。

7.要求政府舉辦國際電磁波大會,邀約國際電磁波科學家,以教育公眾及政策決策者來制定新的電磁波標準。

星洲日報/大北馬‧20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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