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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不延长宽限期限 曹观友:年尾拆非法电讯塔




光华日报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槟城10日讯)槟州政府向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派“定心丸”,宣称州政府无意在年尾后继续宽限全槟非法电讯塔。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在州议会走廊,针对槟州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提出担忧州政府“第四度”宽限非法电讯塔时,如是回应。

他表示,州政府现未接获任何方面提出延长将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的宽限期,政府也无意延长宽限期限,期限后非法电讯塔将面对拆除行动。

他表示,槟州地方政府也将在本月尾举办的地方政府论坛中专门就电讯服务与人体健康课题进行讨论,届时非政府组织如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大马通讯多媒体委员会、电讯公司、卫生部等将受邀出席。他说,如地方政府在之前举办的燕屋问题般,即引发激烈的争议,他认为这是好事,可让各方提出意见,希望通过此平台来聆听取各方的意见,加强对电讯塔方面的管理。

他说,尽管槟州政府鼓励及推动通讯科技,如无线上网、WiMax发展,巫统直落巴巷州议员希尔米医生更在议会要求州政府加快推动通讯科技,可是州政府也接纳来自非政府组织早前提出的立场,比如“预警原则”(precautionery approach),以作为管理电讯发展,以便在发展通讯时,取得平衡。

设新电讯塔 需先照会区内人民代议士

槟州政府新指示,举凡新电讯塔设立前需先照会区内人民代议士,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曹观友说,州政府最近向槟州发展机构电讯服务公司(PDC-Telco)发出指示,在向地方政府提呈申请电讯塔合法化时,必需先发函给电讯塔竖立地区的人民代议士,聆听意见。

不过在问及此指示是否意味电讯塔的设立必需先获区内议员的批准,曹观友说,有关指示不意味议员反对即禁止建造电讯塔,可是它将成为其中主要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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