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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17, 2009

“民聯版”電訊塔指南出爐‧曹觀友:原來問題不在輻射安全距離‧“是擔心電訊塔砸傷人”


图文摘自星洲日报北馬 2009-12-18 09:40

曹觀友:“輻射安全問題不在電訊塔指南討論的範圍之內,設下安全距離,其實只要確保不會有人被電訊塔掉下來的物件所砸傷。”(圖:星洲日報)

(檳城)新鮮出爐的“民聯版”電訊塔指南中,電訊塔和住家的法定距離保持原狀,且闡明:所謂30公尺的距離,只是擔心電訊塔坍塌或有物件掉下,砸傷路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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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檳州地方政府事務委員會的曹觀友坦言,關於指南內對安全距離的注腳,實際上早在前朝就已經存在了,不過,他卻是剛剛才發現。

“輻射安全距離”請願白忙一場

換言之,過去非政府組織頻頻請願、非議政府在處理“輻射安全距離”時不夠敏感,應該擴大電訊塔距離、確保民眾健康的動作,根本就是“白忙一場”。

這是因為由始至終,輻射安全距離的問題,並沒有列入指南之內,所謂的30公尺距離,擔心的完全不是輻射,而是“砸傷人”。兩造認知基礎的誤差,實為天淵之別。

他強調,當初草擬這份指南時,奉能源、通訊及多媒體部、房地部、衛生部、科學及工藝部、大馬原子能研究機構、工程及繪測機構發出的準則為圭臬,並根據地方政府條令設立。

這也就是說,這份指南由上述機關背書,若民眾覺得健康受威脅,應該向衛生部反應。

讓住戶參考發展項目
設平地電訊塔需呈2圖測


曹觀友提及,在新指南中,有別以往的是,有關單位在設立平地電訊塔時,需提呈規劃圖測及建筑圖測,至於在建筑頂樓設置的電訊站,則僅需繳交建筑圖測。

“前朝政府執政時,商家要設置平地電訊塔,只要交上建筑圖測即可,如今州政府加上新條件,命令業者同時也需呈交規劃圖測,以讓臨近的住戶參考及瞭解發展的項目。”

他表示,檳威兩地市政局將在明年1月起,把所有申請電訊塔的記錄放在網頁上,讓公眾查詢。

至於要在古蹟區設置電訊塔者,需要通過檳州政府屬下的技術小組審核。目前細節尚在擬定當中。

“這份新指南的在11月25日被通過,而緩沖期將至明年6月底,過後我們才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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