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自光华日报
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 晚上七时四十六分
(槟城6日讯)尽管槟州首长幕僚长黄泉安国会议员代表槟州政府宣布所有违法电讯塔将在年杪大限时“死定”,惟槟州政府却在今天宣布,再宽延电讯公司额外半年时间,即直至2010年6月30日,让业者向市政局申请电讯塔合法化。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行政议员即在周二记者会上,在出席丹绒武雅智慧社区中心开幕礼仪式后,受询时这麽指出。
他表示,截至今年3月30日,全州合共有 849座电讯塔,其中有285座平地上电讯塔,以及564座屋顶上电讯塔,总数当中有 67点53巴仙,即 572座电讯塔是违法搭建。
不过,他说,州行政议会在上周已通过两项决定,其一即是宽限业者至明年2010年6月30日通过槟州发展机构属下的槟州发展机构电讯私人有限公司(PDC Telcos Sdn Bhd)申请合法化。
他表示,只要业者符合指南即获得发出执照营业,不过,若业者认为不能符合指南规定,那么业者可在自动自发下采取移除行动,而市政局则在此期间不会采取任何拆除违法电讯塔的行动。
与此同时,曹观友也宣布,行政议会也通过将在全槟设立32座的流动电讯塔。这些电讯塔将座落在政府地,而且符合现有指南。“我们将发出临时的执照,让流动电讯塔操作。”而他表示,将以6个月时间作为试验期,以探测是否有人提出反对。”
他指出,若有关地点合适,槟州发展机构电讯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在6个月期限后呈上申请策划批准,否则必须在30天内拆除。
他在受询及州政府有何机制或是否设听证会来聆听居民们针对这些即将矗立的流动电讯塔发出的反对声音时,曹观友则指出,他们可向槟州电讯私人有限公司及市政局投诉。
惟在接获反对后,这些电讯塔会否立即拆除,曹观友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将会根据居民的反对人数来决定。由於这些电讯塔是流动性的,如果有人反对,我们可以移至其他地点。
另一方面,针对首长幕僚长黄泉安国会议员曾指出,所有非法电讯塔将在今年年尾大限至死定(面对拆除), 如今州政府再延长业者半年,是否代表对方说话不算数时, 曹观友则认为,这是对方的个人意见。
沿用前朝政府电讯塔指南 林丽葆:民联违背人民委托
槟州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顾问林丽葆医生认为槟州民联政府竟然继续沿用前朝政府使用的电讯塔指南,相等於违背了受电讯塔影响者的委托。
她表示,民联在担任反对党时与人民一起反对电讯塔,受影响的居民即是希望在他们上台后,看到希望及改变,然而却令人感到遗憾,却是照顾业者利益多于关心人民面对的健康威胁。
她承认,相比国外,我国人民对电讯塔的健康威胁醒觉还在起步中,而执政者必须有远见,以人民健康为重。
新指南规定电讯塔 与住宅区保持30公尺距离
曹观友宣布民联政府沿用马来西亚通讯多媒体委员会的新指南规定电讯塔与住宅区保持30公尺距离。
曹观友在记者会上在受询及拟定中,及即将月内出炉的电讯塔的新指南的标准时表示,新指南规定电讯塔与住宅区保持30公尺,该指南将在月内出炉。
他表示,上述标准乃沿用大马通讯多媒体的指南。不过在针对记者提及民联政府在作为反对党时反对电讯塔,如今却继续延用前政府引用与住宅区保持30公尺的距离标准一事,曹观友则要求记者出示剪报证明(他反对电讯塔一事)。
而他表示,行政议会的决定是在致力解决通讯问题及人民投诉电讯塔有害健康中寻找平衡点。他说,一旦拆除电讯塔即会造成通讯受影响,接获手机线路受干扰的投诉多于反对电讯塔的公众。
另一方面,针对若发生居民不满电讯塔而将事件带上法庭时,他表示,政府没有免于遭人民起诉的免疫权力。
权威性报告显示有害 涂仲仪:应以民利为基础
另一方面,也是槟州电磁辐射公害联盟顾问医生的涂仲仪医生也指出,越来越多权威科学报告及文宣证明电讯塔靠近人民不利健康及长远性带来癌症。
他表示,即使前朝政府沿用大马通讯多媒体指南,然而我们必须与时并进,因为越来越多的报告提高了人民的警惕,所以各政党都必须以民为本, 以人民健康利益为基础。
Thursday, October 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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