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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6, 2010

郭庭恺夫人坚持抗争到底 应拆海墘新路电讯器



■ 李淑丽坚持电讯塔必须搬。

取自光华日报
二零一零年六月六日 晚上九时四十七分

(槟城6日讯)尽管获联邦政府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派“定心丸”,海墘新路居民仍坚持架设在屋顶上的电讯发射器应撤离该区。

李淑丽:必须搬迁

也是玻璃池滑州议员郭庭恺夫人的李淑丽向《光华日报》记者表示,她坚持竖立在海墘新路老家毗邻约20公尺的一座多层楼大厦屋顶上的电讯发射器必须搬迁该处。

多媒体委会指辐射安全

针对来自联邦政府的多媒体委员会在日前测试指辐射水平是处于安全水平时,李淑丽说,多媒体委员会根据的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太宽松,反之,她说,国际上对此水平已提出挑战,所以她是不能接受电讯发射器设在其家旁。

她表示,已针对此事求助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要求对方针对电讯发射器与其家的距离提出抗争。他表示,不管有关电讯发射器是否已获准证,她会抗争到底,坚持电讯发射器撤出。

新闻背景

海墘新路电讯塔即引发民联黄泉安国会议员与郭庭恺的针锋相对。黄泉安国会议员指责郭庭恺捞过界,在非其选区中举行记者会。而郭庭恺则以受影响地区为其岳父家做出反驳。有关事件也引发双方在不久前一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技术人员进行测试时,双方零度交流。

電磁幅射課題被抨愚蠢 黃泉安要告涂仲儀



取自中国报

(檳城6日訊)黃泉安將在週內起訴涂仲儀誹謗!

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黃泉安,指檳電磁幅射公害防護聯盟醫藥顧問涂仲儀醫生5月22日發表指責他“愚蠢、頑抗”的言論,含有誹謗成分,破壞他個人名譽,將通過其律師卡巴星入稟檳州高庭起訴涂仲儀。

黃泉安今日在其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指出,這是高度誹謗性,他在6月1日報章上發表,給涂仲儀24小時通牒,向人民公布他在電磁場和電波幅射的專業資格和履歷,但涂仲儀沒有這樣做。

要求道歉沒回應

“我于6月3日委任卡巴星律師樓,發掛號信給涂仲儀,要對方在收到信的24小時內,收回對我的‘愚蠢、頑抗’指責,並在兩份主要報章的顯著版位刊登道歉啟事,以及給予金錢賠償,但對方沒有給予任何回覆及聯絡律師樓。”

“我這樣做是給他自辯機會及充足時間作出回應,已仁至義盡。”

黃泉安說,這項指責對他是人格與名譽上的破壞,造成社會人士對他賤視。

他認為,該聯盟應針對的是事件,而非個人,這是規格問題,需要中央政府解決。

他說,此事上庭后,涂仲儀可找證人供證,他將找中央政府的代表與專家供證,證明涂仲儀的指責是否正確。

他認為,所謂言論自由是要對言論負起責任,“愚蠢與頑抗”字眼是破壞他名譽。

他表明不需要與該聯盟對話,因為規格是中央政府設定。

涂仲儀:絕不妥協

涂仲儀說,他並不會對于黃泉安採取任何的高壓手段而妥協,反之,還是會繼續站在人民立場,做應該做的。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有關黃泉安要起訴他所發表的言論時,如此回應。

他說,就等黃泉安正式的起訴,他才展開在法律上應做出的回應。

尊重新聞自由
不會起訴報館


黃泉安尊重新聞自由,不會起訴報導這則新聞的報章。

儘管他起訴涂仲儀指責他“愚蠢與頑抗”的字眼是來自報章的報導,即三家中文報與一家英文網絡媒體有報導上述指責,但他不會起訴媒體。

“因為媒體只是傳遞資訊的單位,我是崇尚新聞自由。”

他引用哲學家福爾泰的名言:“我可能不同意你對我的講法,但我會以聲音抗衛你的發言權。”

他說,涂仲儀有自由可對他責罵、污辱誹謗,但他也要涂仲儀對其言論負責。

“我要以文明法治所給予我的權力,做出應有的辯護。”

黃泉安說,他是起訴侵犯他人權的人,希望人權組織給予尊重。

檳電訊塔鬧上法庭:黃泉安訴誹謗‧涂仲儀:告吧



取自光明日报
要聞 北馬 地方
2010-06-06 18:07

(檳城)檳州電訊塔事件將鬧上法庭,檳州政府電訊基設特別工作隊主席黃泉安矢言,他已決定起訴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醫藥顧問涂仲儀醫生誹謗,而涂仲儀在這事項上態度也不放軟,直喊黃泉安有種就放馬過來。

黃泉安是基於涂仲儀在電訊塔的課題上,公開指他愚蠢和頑抗,這言論已對他的名譽造成損失而決定起訴後者誹謗。

反對電訊塔興建在不適當地點而不遺餘力的涂仲儀強調,為了民眾的健康,就算被起訴,他也不會動搖對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的支持,和做應該做的事。

對於黃泉安喊告,涂仲儀接受《光明日報》記者的訪問時不以為然的說,黃泉安要告就放馬過來,他也會尋找法律的途徑為自己抗辦到底。

黃泉安今日(週日,6月6日)在記者會上說,涂仲儀在5月22日於3份中文報和一家網絡媒體,就電訊塔課題怒斥他愚蠢和頑抗,這樣的字眼已對他的名譽造成傷害。

他表示,他在6月1日已透過報章發出通牒,要求涂仲儀在24小時內公佈他在電訊、電磁場和輻射方面的專業資格和履歷,證明他在電訊塔課題上所說的言論符合專業,但涂仲儀沒有回應。

他指出,由於涂仲儀不回應,他在咨詢該黨全國主席及卡巴星律師樓的意見後,決定透過手遞和雙掛號的方式發出起訴通知書給涂仲儀,要求他在24小時內收回對他所發表含誹謗性言論、並且在兩份報章刊登道歉啟事和金錢上的賠償。

要求24小時道歉沒回應

他說,涂仲儀在6月3日下午3時43分簽收有關索訴通知書,理應在6月4日下午3時43分前作出回應,但涂仲儀還是錯過了機會。

他表示,由於涂仲儀沒有在24小時內回應,其僱用律師上週六建議他入稟法庭,起訴涂仲儀誹謗。

他表示,其律師指涂仲儀使用愚蠢和頑抗的字眼含誹謗性和沒有根據,對當事人將造成名譽上的傷害等負面影響。

“我對涂仲儀情至義盡,已給予涂仲儀足夠的時間、空間和管道作出回應,但涂仲儀仍不領情,為捍衛本身的聲譽,我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黃:若勝訴要涂全部財產

“如果這起民事案是我勝出,我要涂仲儀的全部財產。相反的,如果我輸了,我會把我所有的財產賠給後者。”

黃泉安在記者會上信心滿滿的說,他會在下週內正式入稟法庭,並且尋找最好的律師起訴涂仲儀,通過民事訴訟為自己討公道。

他表示,把該課題帶上法庭後,涂仲儀可要求證人供證,他本身也會尋求專業機構當證人,包括記者。

不起訴媒體

他指出,他這次決定把課題帶上法庭,是因為不想與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繼續糾纏下去。

黃泉安表示,儘管媒體有刊登涂仲儀斥訴他的報導,不過,在考量到媒體只是扮演訊息傳遞角色,所以他不會起訴媒體。

涂:反對到底

針對此事,涂仲儀表示,黃泉安要怎麼做就怎麼做,那是他的權力,他會跟著事件的進展採取適當的法律應對步驟。
他強調,就算被起訴,他還是會繼續的支持檳城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的活動,尤其涉及公害的事項,他會反對到底。

“我會繼續與此聯盟站在同一陣線,發表應講的言論和做應該做的事,黃泉安要告就告吧,放馬過來。”

他指出,在電訊塔課題上,此聯盟跟有關方面都有良好的互動。3週前此聯盟才與檳州地方政府及交通道路管理委員會主席曹觀友見面,曹觀友當時還答應安排州政府、地方政府、馬來西亞通信與多媒體委員會和衛生部一起召開會議探討電訊塔課題。

他認為,黃泉安一直要求他公開在處理電訊塔課題方面的流程是不正確的,相反的,黃泉安應該向曹觀友瞭解進度。

涂仲儀表示,5月此聯盟舉行的講座會上已有派冊子向出席民眾說明聯盟已作出的工作和流程,而且,此聯盟的確也已提呈備忘錄給衛生部。

光明日報‧2010.06.06

Friday, June 4, 2010

王美麗:工人裝器材準備啟用‧“校前又建電訊塔,誰來救!”






取自星洲日报大/北馬
2010-06-04 11:24

中華小學前空地上,工人正在電訊塔下安裝器材準備啟用電訊塔。(圖:星洲日報)


一地的器材,工人們正準備為在州回教堂的300米範圍內的第4座電訊塔的啟用,安裝器材。(圖:星洲日報)

王美麗:針對電訊塔和電磁波輻射問題,到底誰可以幫忙,或我們可以向誰求救?(圖:星洲日報)

電訊塔隱秘在大樹後,一般民眾若沒有細心觀察,難以發現。(圖:星洲日報)

(檳城)“到底誰可以幫忙,或我們可以向誰求救?”

商務學校家教協會主席王美麗在週四(6月3日)發現中華小學前的空地上,工人正在電訊塔下開始動工,安裝器材準備啟用電訊塔後,特地在現場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如此提問。

“在州回教堂的300米範圍內,這已是第4座電訊塔,而且附近還有多所小學,而這些小學生都還沒有開始發育,雖不能說每個人都因為電磁波輻射而影響健康,但是電磁波輻射是24小時不間斷的發射,臨近的居民、學生等6000人的健康難免被傷害。”

嘗試避開電磁波輻射

她表示,設立電訊塔當然也帶來正面效益,即更方便人們通訊,但另一方面,卻會對大人小孩的健康帶來負面影響,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電磁波輻射的殺傷力,但是也應該要嘗試避開,尋找更合適的地點安裝電訊塔。
“一些人的蜜糖,或許是一些人的毒藥,雖然說許多人表示電磁波輻射只是一點點,但是日積月累之下,會導致健康問題,不應該貪一時之便。”

因此,她希望業者可以先咨詢居民的意見。

勿建完又拆
反對沒規劃電訊塔


王美麗強調,她並不是一味的反對,而是反對沒有規劃的電訊塔,因為不能讓業者在建電訊塔之後,以後再來拆除,而且未來是否還會有其他業者加入使用這座電訊塔,也不得而知。

她曾和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聯絡,當時曹觀友表示這座電訊塔還沒有獲得批准,而且目前也還在協調階段,但已經發出指示暫時不要動工;檳島市議員發展規劃小組交替主席黃吉興也表示在他的認知里,市議會還未批准該電訊塔。

地方政府未批就建

“地方政府還沒有批准,為甚麼可以建在州政府的土地上?間中是否有誤解?”

她表示是學生家長向她反映在6月1日看到工人在電訊塔下開工,當詢問員工時,卻被告知他們只是奉上司的指示開工,任何問題需要和總公司聯絡,員工並沒有在2日繼續開工,但是週四卻再次動工了。

她根據型號上網搜索該電訊塔的電磁波輻射量是2.4GHz,相等於微波爐的周波頻率,但不同的是微波爐是集中式,而電訊塔的則是24小時不停的散播。

已致函首長要求關注

“雖然還沒有報告證實電磁波輻射會直接導致癌症,但是卻已經被證實是導致癌症的原因之一。”
她透露,她已經向首長林冠英發出信函,要求首長關注此事,同時她希望業者可以保持人性,進行良心工程,而她也會寫信給該業主,要求關注。

拆非法电讯塔 陈宗兴:民担心辐射影响健康



■ 陈宗兴指着位于百利镇一店屋上的非法电讯塔,今早已被拆除。

取自光华日报
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 晚上十一时四十二分

(大山脚4日讯)威省市政局今早拉队拆除不获市政局批准准证的非法电讯塔!

巴当拉浪区州议员陈宗兴于本月1日接到居民投诉,指百利镇其中三间店上设立电讯塔,基于店屋后为住宅区,居民皆担心辐射影响健康,纷纷向他作出投诉。

陈宗兴在接获投报后,经向威省市政局核查,发现其中两间店屋上的电讯塔不获市政局的批准准证,违例安装在上述地点。

他说,市政局今日上午拉队拆除其中1个,据了解,2002年市政局曾发出通告有关业者,并在2004年再度发函要求呈上图测,然而,业者却置之不理。

“直至今年6月1日,居民向我投诉,并确认为非法电讯塔后,即刻要求市政局在今日上午派员前来拆除。”

依据电讯塔指南

威省市议员孙意志吁请电讯公司在安装电讯塔前,需依据槟州政府在年杪推出的电讯塔新指南,再依照地方政府程序安装电讯塔或电讯站。

他说,州政府在去年11月25日推出这份新指南,凡是安装在土地上的电讯站,必须呈上发展图测及建筑物图测;至于安装在建筑物楼上的电讯塔,则必须呈上有关建筑物图测。

他披露,很多电讯公司在委任承包商后,都会安排他们在夜间、周末或公共假期,才到有关地点安装上非法电讯塔,以避开当局的执法。

他说,市政局会严厉执法,接到居民的投诉后,再向市政局官员确认,若没获当局的准证,市政局才去拆除。

Thursday, June 3, 2010

地方政府曾答應不設 商務附近又見電訊塔



取自中国报
June 3, 2010 21:58

(檳城3日訊)商務小學附近又見一座電訊塔!
商務小學家教協會成員王美麗指出,自上個月起就已知曉該處會設立電訊塔,並聯同該處學校學生的家長、居民等向地方政府,投訴有關電訊塔設立。

而在昨日,她也發短訊告知地方政府主席曹觀友,指該處正設立電訊塔,而曹觀友也在報章上回應指不會讓該電訊塔設立,然而,今日卻見到工人在動工設電訊塔。

“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找誰幫忙了。”

她是在該塔下召開記者會時,發表談話。

她說,附近有多間學校即中華小學A、B校,商務小學和一間技術學院,約6000名學生。

小學生老人或受影響

她說,該電訊塔工人告訴她,本身從事設立電訊塔幾十年工作都沒病沒痛,對此,王美麗認為,這是因為每個人體質不同,有些較強壯的人可能不會受任何影響,有些身體較弱則會受影響。

“這里附近都是尚未發育完全的小學生、老人等,他們若經輻射不斷照射,必定受影響。”

她認為,雖然還未證實電訊塔所發出電波對人體有害,但還是必須避免設立電訊塔,以防萬一。

她指出,並不是反對科技所帶來方便,而是希望在科技帶來方便同時,也必須探討其帶來負面影響,她也希望,電訊業者能保有人性,因確實有報導指電訊塔為人民帶來負面影響。

“我們不是反對設立電訊塔,而是反對未經規劃而設立的電訊塔。”

王美麗也是電磁輻射公害防護聯盟負責人,她今日是以家協成員身分發表談話。

言论自由与煽动法令 – 致黄泉安



取自当今大马读者来函 作者:叶礼胜
6月2日
午夜 12点10分

5月初,槟城州政府在旧关仔角设立的言论广场(Speaker’s Square)时,曾表示槟州迈向言论自由的社会,而言论广场于每星期三及星期日的下午6时至晚上10时,开放给公众自由发表言论。可是,不到一个月,行动党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黄泉安恫言援引煽动法令对付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代表。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政治手段令人汗颜。

民联领袖心口不一

民联一向来都是反对恶法的前线团体,从以前到308都反对《内安法令》、《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等恶法。行动党的领导者如林冠英等人都多次强调,如果民联执政中央必废除恶法,让大马成为一个真正言论自由的国家。可是,民联还没执政中央,却已接二连三利用恶法,令笔者质疑民联的诚信。

记得雪州行动党秘书刘永山曾向警局报案,要求以煽动法令调查是阿末赛益发表的“寄居论”。而后,柔佛民联青年团到新山中央警局报案,促请首相采取行动,援引《煽动法令》调查纳西尔,因为纳西尔发表了伤害全国华裔及印裔的言论。而这一次却轮到槟城的国会议员,在反对恶法的同时又准备利用恶法对付人民。

煽动法令的历史

其实,最初的煽动法有说是源自于16世纪中的英国,此煽动法的出现是为了管制的是知识分子,与军法和叛国法相辅相成,军法管制了普通百姓,叛国法管制贵族和宗教组织。英国的煽动法被利用来对付及压制政治异议分子或批评政府措施的知识份子,因此此法在现代已经变成非常“不文明”的法令,英国等国家都很久没动用煽动法令了。

在大马的《煽动法令》下,所有被视为“煽动”或有“煽动倾向”的言论、行为与出版物,都可以被定罪。有关这法令的条文包括:(一)对国家机关的仇恨、藐视、不满,包括针对法律或政策者;(二)种族或阶级之间的敌意;都可以被视为有“煽动倾向”。可是,大部分法律学者大都认为《煽动法令》限制了言论自由,禁止人民发表及讨论公共利益的事务,因为有关的法令里的“煽动倾向”定义极为广泛,容易被滥用。

民主即是言论自由

虽然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中有来自民政党的党要,但是在一个民主国家内,任何人都可质疑政府的资讯与标准,并以科学及数据或道理提出观点,双方应该圆桌讨论后再解决问题。就算是无理取闹的组织,民联也不应该效仿国阵利用恶法加以提控,因为此举表现出民联支持恶法或立场出尔反尔,更合理化有关恶法。他日,如果国阵面对挑战时祭出恶法,国阵就可以理直气壮辩白,并声称民联也曾使用《煽动法令》,甚至揶揄民联持有双重标准,民联努力塑造的改革及“改变”的形象也坦然无存。

今天的民联领袖可以用《煽动法令》,他日更可能利用《内安法令》,在不公正与不民主的情况下,未经审讯扣留敌对阵营人士或是“眼中钉”。我们的国家何时才能走出“白色恐怖”呢?有鉴于此,民联必须表明反对使用恶法的立场,并坚持废除恶法,民联的领袖应该被禁止说出援引恶法来提控任何人士。言论自由说易行难,如果缺乏立场上的坚持,表面上地设立再多的言论广场也是徒然。